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盈利模式分析:用户付费规模不断提升
日期:09-29 来源:未知网络版权是以版权制度为存在基础,与版权保护息息相关的网络经济活动和产业部门的集合;这些网络经济活动与产业部门的基本活力植根于其主要网络产品、网络应用与网络服务所获得的版权与相关权利的法律保护。
网络版权产业盈利模式主要包括用户付费、版权运营和广告收入三类。据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报告显示,2019年广告及其他收入达5060亿元,占52.7%。用户付费规模达4444亿元,占46.4%。版权运营收入规模达83.4亿元,占0.9%。
近几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规模连续增长,2016年市场规模仅2229亿元,2019年增至4444亿元,同比增长20.6%。从市场份额来看,2019年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占比为46.4%,较2017年(50.1%)和2018年(49.7%)有所下滑。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下沉市场开拓,四五线城市及农村用户更习惯于“免费+广告模式”,这拉动了广告收入增长。
从用户付费规模构成看,2019年网络游戏市场规模最大达2308.8亿元,网络短视频用户付费紧随其后,市场规模604.2亿元。网络直播用户付费排名第三,市场规模503.5亿元。网络动漫(含漫画动画)用户付费、VR/AR内容用户付费、网络媒体内容用户付费市场规模较小,不足100亿元。
查看历史数据,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2016年,用户的付费多集中在网络游戏领域。但近几年来新兴业态持续涌现,短视频、网络直播和网络长视频在内的视频类业态的付费规模占比逐年增长,网文、网络音乐、动漫等也都构建起了较为成熟的付费订阅会员模式。
2019年网络游戏用户付费规模占比从2016年的80.3%大幅度降低到52%,而短视频和直播的用户付费规模占比则从2016年的13.6%提升至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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