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 锁住逃税失信人“命门”
日期:05-18 来源:未知(原标题: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 锁住逃税失信人“命门”)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提前转移资产、清空银行账户、承诺后拖延及失联隐匿行踪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老赖们”惯用的这逃税“老三招”如今失灵了!锁住其“命门”的就是多部门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自2014年10月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案件数量已经达到20109件。累计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黑名单”当事人26.09万户次,其中公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出境4778人次。
自食其果 老赖出境被拒
“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身陷联合惩戒大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是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的切身感受。
前不久,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出国计划被迫中断。急于出国的鲁某火急火燎联系税务稽查部门,结果被告知因三亚某投资公司偷税且逃避缴纳税款,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受到税务、公安、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阻止出境只是其中的一项惩戒措施。
原来,因被举报,三亚某投资公司于2017年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经营Y度假公寓项目时,在项目持有、对外销售、承包合作、对外租赁等活动中,均未按照有关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存在偷税行为。经多方调查取证,税务稽查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补缴税款501万元,并处以罚款122万元。
然而,鲁某暗自却打起了小算盘,试图打持久战而“金蝉脱壳”。他采取无视的态度,不仅消极对待税务稽查部门的处理,既不缴纳税款、罚款,也不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反而利用执行过程中程序上的时间差,提前“摆布”公司名下财产。
正当鲁某为自己算计得逞而洋洋自得时,由于该公司偷税行为已达到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标准,其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一同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鲁某出境时被限制仅仅是税收失信所面临的苦果之一,其乘坐飞机和高铁也会受到限制。
面对“黑名单”联合惩戒的一系列“组合拳”,鲁某害怕了,主动联系税务稽查局表示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税款,争取早日撤出税收违法“黑名单”。之后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鲁某筹措资金1000多万元,将公司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缴清入库。
据介绍,过去,以提前转移资产、清空银行账户、承诺后拖延及失联隐匿行踪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曾是“老赖们”一度惯用的“老三招”。此案例中的鲁某正是打了这样的小算盘。而借助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的组合拳,特别是把企业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在出境、乘坐交通工具、贷款授信等方面进行限制,税务机关得以突破执行工作瓶颈,有效打击税收失信者的“金蝉脱壳”,让心存侥幸者闻风丧胆无处遁形,让经营者对税法心存敬畏自觉遵守,切实维护了税收秩序和国家税法尊严。
无端被黑 馅饼变成陷阱
2018年以前,在云南省文山州三七交易市场里总有些人提着五花八门的小礼品,打着办理信用卡或是注册会员的名义在市场里转悠,见到种三七的农民(俗称“七农”)就送上小礼品,只需要“七农”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有的“七农”伸手接住了“馅饼”,却不知这张身份证复印件即将“背上”几百万元的三七交易。直到税务部门开展医药及农产品收购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文山州60余户企业被查,32户企业被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七农”们才如梦初醒。
税务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文山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营造出的产销势头强劲的表象下,却隐藏着大量的虚假产销业务。
经税务部门深入调查发现,何某利用非法手段骗取“七农”身份信息,虚构三七收购业务,大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继而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向下游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了何某快速致富的“金蛋”。2009年至2015年期间,何某公司采取上述方式偷逃税款3.8亿元,无货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22份,开票金额9.5亿元,税额1.2亿元。
近期,税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追缴税款3.8亿元,并将何某移送司法机关。
近日,文山州税务部门在专项整治基础上,通过“黑名单”宣讲“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探索出一条专项整治与“黑名单”深度融合的路子。如今,在文山三七交易市场上,再也看不到“送福利”的人了。“七农”们的信息安全防护意识业已提高。“专项整治+‘黑名单’”在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的同时,维护了文山三七市场的交易秩序和税收安全,优化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联合惩戒 黑名单效果初显
记者从税务总局了解到,自2015年启动“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以来,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黑名单”当事人26.09万户次,其中公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出境4778人次;1.64万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1.69万户次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另外,还有22.28万户次“黑名单”当事人在政府供应土地、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性资金支持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说,今年以来,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纵深推进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今年前3个月,全国税务机关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2.69万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9.96万份,涉及税额128亿元;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11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422名,293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记者了解,仅2018年,全国税务机关共计公布“黑名单”案件9344件,同比增长70.54%。今年一季度,全国税务机关共计公布“黑名单”案件3467件,其中,虚开发票案件3261件,偷税案件140件,骗税案件33件,走逃失联案件23件,其他案件10件。自2014年10月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案件数量已经达到201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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