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网络诈骗 70.9%受访者认为应“加强技术防范”

日期:01-11 来源:未知

  近年来,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不断加大,反诈宣传也逐渐深入学校、社区等各个角落。但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手法“花样”频出,反诈宣传是否能跟得上新情况、新变化?又有哪些有效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1500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为应对电信网络诈骗带来的金融风险,57.8%的受访者会考虑使用数字人民币,提高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方面,70.9%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技术防范”。

 
  应对网络诈骗风险 57.8%的受访者会考虑使用数字人民币
 
  如今,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也给反诈工作提供了一些新思路。在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灵生看来,数字人民币会对网络诈骗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首先,数字人民币在交易和流通过程中始终以匿名形式存在,商户平台无法直接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实名信息、最终交易金额、交易流向和资金链条可以且仅对央行开放),有利于个人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降低因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被诈骗的风险。其次,数字人民币是电子化可回溯的。诈骗分子使用数字人民币交易时,当某一环节被发现异常,相关部门可以迅速冻结赃款,阻止继续流动,然后根据数字人民币的交易信息定位诈骗人员。
 
  从事企业财务信息化的相关工作的罗嘉也曾关注过数字人民币,他了解到,数字人民币基于区块链技术,具备可溯源、去中心化的一些特性,但是目前还没有特别普及,“很多人可能连概念都不清楚,感觉跟电子支付好像没什么区别”。另外,他也觉得目前数字人民币的获得渠道十分有限,“需要一个线上通用的软件,由权威的发行平台搭建,如果成熟的话我以后也会考虑使用”。
 
  调查中,为应对电信网络诈骗带来的金融风险,57.8%的受访者会考虑使用数字人民币,27.1%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电信网络诈骗中,犯罪分子常常利用出租或出借的账户进行诈骗。要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或出借账户的情况,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应该从转账环节着手,进一步完善验证机制,比如利用动态人脸识别等技术保障转账过程的安全。但另一方面,他也表示,在人工智能时代,任何身份信息都有被冒用的风险,这也给技术防范带来了难题。
 
  反诈应加大对“被骗洗钱”的宣传力度
 
  “根本上还是要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刘德良认为,现实生活中,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一直处于不断更新中,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不懈地去向群众宣传各种新型的诈骗手法,及时教育,让人人都能树立起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这需要有关部门、国家、社会以及学校一起努力”。
 
  罗嘉觉得,现在的反诈宣传“标语式喊话”太生硬、太绝对了,并不能让人信服,他希望以后可以转变一下反诈宣传的工作方式,通过真实的场景、真实的案例让群众感受到电信诈骗的危害,“这样如果我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就可以及时止损”。
 
  数据显示,为提高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70.9%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技术防范”,67.9%表示应该“启动预警机制”,61.7%建议“建立举报机制”,还有受访者表示要“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61.2%)、“加强执法力度”(47.7%)等。
 
  王丽觉得,现在反诈宣传的重点还是在“不要转钱”上,对“被骗洗钱”这个问题的宣传力度不够。“有很多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参与洗钱,到底要怎么分辨是不是帮助不法分子犯罪,还是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她认为,一旦帮犯罪分子洗钱的行为杜绝了,对后续案件的侦破、受害人的维权都会有很大帮助。
 
  “还是应该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借卡、买卡’的危害。”马灵生表示,在银行、营业厅等源头单位,应加强开卡审核力度,可以给新开卡用户播放“断卡”宣传视频,让其签保证书。对于大学生为主的年轻群体,也要加强普法教育,防止其被以兼职、游戏充值、跑分等为由,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提供给骗子换取所谓的报酬。
 
  未来,马灵生也希望在法律层面重点完善争议涉案资金的处理问题,对于受害人被骗资金流入案外人账户的,可以允许案外人在相关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前,先行向法院申请涉案资金确权。若法院认定案外人依法构成善意取得,公安机关应及时解除涉案账户的冻结,反之,则应当将涉案资金尽快返还给受害人,打破司法实践中,既不能直接将争议资金返还受害人,又不能为案外人账户解除冻结的僵局,平衡好受害人与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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