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忽悠,老汉72万元买房款被骗
日期:10-14 来源:未知案件回放▲▲▲
老汉遭遇拆迁换房骗局
家住安徽省芜湖市的王老汉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轻信拆迁工作人员忽悠,72万元购房款被骗。
王老汉年过60,原来住在芜湖市丝绸厂宿舍。房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面积不大,年久陈旧,老汉一直想换套大一点的新房,安享晚年。
机会终于来了。2016年8月中旬,王老汉得到通知,丝绸厂宿舍周围要建高架桥,他家房屋属于拆迁范围。当时,拆迁部门一名姓骆的工作人员带人来到王老汉家,一方面测量房屋面积、计算补偿款;另一方面说明拆迁政策、补偿款依据、购买新房以及暂时过渡房安置……王老汉是个老实人,没有经历过拆迁、安置。见骆某说话办事有板有眼,对他十分信任。“我家拆迁安置的事儿麻烦你帮我办行吗?”王老汉问道。
“行啊。你信任我,我会帮你办妥的。”骆某拍着胸脯保证。
接下来,骆某告诉王老汉,有几处房屋可以选购,而且通过他可以优先选房。王老汉很高兴,在骆某的建议下,愿意购买正在建设的一处小区的房屋。为使王老汉相信自己,骆某带着王老汉来到该小区某栋的5楼一套新房前:“这就是你要买的新家。”尽管新房还未竣工,单元楼门牌号都没有安装,但老汉十分满意。
骆某告诉王老汉:“这套房屋全款74万,我找关系给你省2万,只要72万元。”听到这话,王老汉有些为难:拆迁款不到50万元,剩下的22万余元怎么办?于是,王老汉想办理贷款。骆某再次出招:“贷款麻烦,又要付不少利息。如果你一次性付清购房款,能省不少钱呢。”王老汉对骆某的话深信不疑,在骆某的建议下,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又跟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最终将72万元交给了骆某,委托他办理。随后,两人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
这期间,骆某又帮王老汉找到过渡房居住。
转眼到了今年8月初,王老汉喜滋滋地准备搬进新家。然而,当他来到之前看的小区却惊呆了:协议书上的单元楼门牌号根本就没有。王老汉急忙给骆某打电话,然而,骆某失联了。更让他后怕的是,他跟骆某签订的协议书是假的。王老汉这才明白,自己掉进骆某精心设下的陷阱了。气愤之余,他向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弋矶山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几经周折,一周后将骆某抓获。证据面前,骆某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分析▲▲▲
抓住群众缺乏购新房经验进行诈骗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是拆迁工作人员的身份,抓住普通群众不懂拆迁政策及购置新房需要注意事项、容易轻信等特点,采取3个步骤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第一步,故意带受害人去看还未竣工的新房,以此博得受害人信任;
第二步,以“省钱”为幌子,骗子要求受害人缴纳全部购房款,交给自己“办理”新房购买手续,将购房款诈骗到手;
第三步,与受害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达到诈骗目的。
民警支招▲▲▲
购房前要擦亮眼睛,提升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房屋拆迁、购买新房是老百姓的大事儿,涉及金额较大。而一些不法之人却抓住机会实施诈骗,受害人稍有不慎将会掉进犯罪嫌疑人设下的陷阱。因此,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升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准备购买新房时,必须查看要购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对准备购买的新房位置、楼层、单元楼门牌号等认真核对清楚;签订购房协议一定要慎重,确定后才与对方签订;购房款不要轻易交给某个人办理,应自己或和家人一起与房屋开发公司进行交易。如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发现被骗,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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