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票倒票顽疾如何治?公安机关出实招整治倒票牟利乱象

日期:12-21 来源:未知

  文旅市场复苏,消费潜力释放,“供不应求”的票务情况给了“黄牛”乘虚而入的牟利机会。除演出票务外,公共医疗、商品交易等领域的“黄牛”行为也对市场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段时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多措并举对“黄牛”实施精准打击,进一步压缩其生存空间,更好维护公共利益。本报今天刊发一组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前排门票有要的吗?都是好位置!”10月20日晚,某知名歌星演唱会开演在即,江苏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门前人头攒动,高价倒票的“黄牛”也活跃起来。
 
  “别动!警察。”两名便衣民警箭步上前,亮出证件,将正在吆喝贩票的“黄牛”控制住。当晚,常州市公安机关多部门、多警种联合行动,围绕奥体中心场馆周边及沿线,持续加强巡逻防控,并抽调多名警力组成整治“黄牛”行动队,对现场发现的倒卖门票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抓获倒卖门票的违法嫌疑人26人,有效维持了演艺活动票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黄牛”炒票倒票问题一直是票务市场的顽疾。今年以来,随着大型演出活动大量增加,“黄牛”倒票牟利问题更加凸显,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演出市场秩序。基于此,各地公安机关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与相关部门加强执法联动,通过实名制、技术打击等手段,构筑票务系统的“防火墙”,挤压“黄牛”非法牟利空间,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和消费体验。
 
  加大打击力度除隐患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湘龙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黄牛”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组织大量“抢手”“客服”专门从二手网站上抢购热门演出票,然后高价倒卖获利。
 
  长沙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湘龙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在长沙县某小区抓获嫌疑人6名,扣押涉案手机6部、电脑两台,追缴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据交代,嫌疑人周某和周某洋瞅准了“商机”,为牟取暴利,从今年9月起雇佣彭某、沈某智、单某、夏某臣倒卖演唱会门票,其团伙成员在各大二手平台收购热门演唱会门票,之后在其他平台高价转卖,累计销售票数1300余张,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周某等6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
 
  针对各地营业性演出、赛事、热门景区存在“黄牛”倒票突出等问题,公安部今年专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共排查网络倒票线索1.9万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00余人,查获各类门票1.2万张,约谈整治一批票务平台,下架处置违规门票网店300余家,研判拦截“黄牛”账号5万余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等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勤务指挥大队教导员赵华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线上,一些“技术型黄牛”通过研发新的抢票外挂软件来钻漏洞、囤倒票;线下演出现场的“黄牛”群体往往混迹于人群中,流动性强、隐蔽性高。诸如此类的“黄牛”行为造成违法行为甄别难、取证难、处罚难的现状,给消费者和社会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危害,不仅扰乱了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秩序,虚高的票价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大的经济负担。此外,“黄牛”活动还可能涉及诈骗、偷税漏税等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赵华分析认为,如果“黄牛”使用软件帮助客户抢票,并获得非法利益,扰乱正常购票的秩序,还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所规定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消费者在寻求代抢时往往会将个人信息提供给“黄牛”,如果“黄牛”非法利用其个人信息或将其信息提供出售给他人,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推动实名制购票落地
 
  12月13日,记者登录某官方票务平台,点开12月30日在北京举办的一场演唱会的购票链接,即刻弹出“实名制观演”的提示,其醒目位置标注“观演请本人携带购票时填写证件验证入场”“购票完成后观演人员信息不可更改”。
 
  所谓“实名制”,即人、证、脸三合一,线上购票时要绑定身份信息,入场时要扫对应人员的身份证,还要对着摄像头刷脸,保证票、证、脸信息完全一致,信息不匹配会导致入场失败。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于今年9月联合发文,明确对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文旅等部门组织票务公司等相关单位,通过推动票务销售实名制和活动现场落实身份证查验等措施,进一步推动票务销售实名制制度落地落实。
 
  除了票务市场,就医挂号也曾一度是“黄牛”袭扰的重点领域。北京、吉林、贵州等地公安机关通过在人流量和就诊量较大的医院内设置固定警务室、配备固定驻守民警等方式,推动警务前移,加大对“黄牛”囤号转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此营造更安全、更有序的就医环境。
 
  强化技术支撑促规范
 
  “现场有专人负责导办,省时便捷又放心。”前不久,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大厅入口处新安装的门禁识别系统得到了前来办理业务群众的好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长治公安机关开展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根据行动方案,长治公安交管部门在各业务场所安装门禁识别系统对业务办理人员进行身份甄别认证,对频繁出入业务场所的嫌疑人员进行重点核查,严禁非法中介人员进入,并设置举报箱,收集非法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目前,国内大多数医院实行就诊挂号实名预约制,一定程度上使得“黄牛”抢号、占号的情况得到改善。部分不法分子转移至网上,当起了“电子黄牛”,囤号转卖,从中获利。近日,北京公安机关联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聚焦重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号源、重点时期,开展防范打击医院“电子黄牛”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各有关部门依托网络安全技术,梳理“电子黄牛”抢号场景、抢号手段,针对“电子黄牛”自动工具代挂号、大量抢号再转让等方式,以技术对抗技术,打造防护工具箱;完成114预约挂号平台及重点医院挂号系统的升级改造,部署网络安全防护工具,全力堵塞挂号系统漏洞;综合运用系统后台监测、安全防护工具监测、安全扫描、舆情监测、收集患者投诉等手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电子黄牛”;建立全市医院共享的号贩“黄牛库”,汇聚114平台和各重点医院号贩黄牛账号,并与各挂号平台共享,形成全市联合防范、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对“黄牛”倒票牟利行为标本兼治,不仅需要技术,也要依靠制度。执法部门和行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用好、用够、用足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打击和制裁“黄牛”倒票行为,为演出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票务市场的组织方、演出单位应当用好现在的互联网技术,强化网络售票实名制,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票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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