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调整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则

日期:05-21 来源:未知

 北京公交专用道使用规则将有调整。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市交通委会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2023年6月1日起,对北京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此次优化调整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筛选部分公交专用车道允许社会车辆使用;二是允许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等集约化通勤大客车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三是优化部分道路公交专用车道启用时间。

 
  优化措施一
 
  部分公交道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部分道路公交专用道出现闲置情况引发市民关注。近期,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对全市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入调研、系统分析,并在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和专家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安部优化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工作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交专用车道优化调整措施。
 
  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实际情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此次对三环主路及10条以三环路为起点的城市道路放射线的公交专用车道进行调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允许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通行车辆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行规定行驶。
 
  10条道路包括3条高速公路、3条城市快速路和4条主干路,其中,3条高速公路为:京藏高速(马甸桥至北郊农场桥路段)、京港澳高速(六里桥至宛平桥路段)、京开高速(玉泉营桥至西红门收费站路段)。
 
  3条城市快速路为:京通快速路一线(国贸桥至八里桥收费站路段)、广渠路(双井桥至东六环路段)、万泉河路至圆明园西路一线(苏州桥至肖家河桥路段)。
 
  4条主干路为:西土城路至学清路一线(蓟门桥至林大北路东口路段)、朝阳北路(京广桥至白家楼桥路段)、榴乡路至德贤路一线(刘家窑桥至旧宫新桥路段)、长春桥路至远大路一线(苏州桥至远大路西口路段)。
 
  优化措施二
 
  经核定的单位班车、校车允许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
 
  按照公安部“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的指导意见,在原有公交车、机场巴士、通勤定制快巴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类车辆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分别是:经本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取得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运载学生时,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
 
  优化措施三
 
  部分公交专用车道优化启用时间
 
  在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方面,在科学测算公交运力的基础上,根据公交运营时间、客流特征和道路通行情况,对4条公交专用车道的启用时间进行优化调整。
 
  第一条是阜成门外大街至阜成路一线(阜成门桥至定慧桥路段),将现行的三种启用时间,统一调整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启用;第二条是广渠路(大郊亭桥至东六环路段),将现行的两种启用时间,统一调整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第三条是阜石路(定慧桥至双峪桥路段),由全天启用调整为6时至20时;第四条是天坛东路(天坛东门至玉蜓桥路段),将启用时间调整为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与蒲黄榆路保持一致。
 
  据介绍,围绕上述三项措施,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公交专用车道允许通行的车辆,优化调整部分道路公交车道使用时间。
 
  目前,正在结合公交专用车道优化调整内容,改造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同步调整交管路面非现场执法设备抓拍时间。同时,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还将增加路面警力投入,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加强交通维护疏导,确保优化措施6月1日起顺利实施,持续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
 
  研究制定
 
  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相关规则
 
  市交通委与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正在研究制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明确单位通勤班车办理主体和办理条件等内容。相关规则确定后,将通过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官方网站公布。
 
  其中,明确了通勤班车用车单位是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办理主体,即在京办公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简称在京单位)。
 
  办理条件为:一是单位通勤班车应为在京单位使用自有京籍大型客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通勤服务,或在京单位与本市客运企业签订有包车合同,租用京籍(京B号牌)营运性大型客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通勤服务。大型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核载人数20人及以上客车。二是单位通勤班车有途经公交专用车道的固定行驶路线,起讫地一端为单位办公场所。核定通过后次日起,在早晚高峰通勤时段,单位通勤班车可使用固定路线内的公交专用车道,其他公交专用车道不能驶入。
 
  在京单位可通过各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或登录首都之窗、市交通委政务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办理系统预计在6月1日前开通。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释疑
 
  问:对于此次优化的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需要配套做哪些调整?
 
  答:前期,市交通委、交管局已组织对此次优化调整的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进行了排查梳理,共需调整公交专用车道标志693处,调整地面文字165组。其中,对10条城市道路放射线和三环主路,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放开的道路,需在原公交专用车道标志上,增加“工作日”的辅助标志,驾驶员在看到含有“工作日”启用时间的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时,表示在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调休的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只允许公共汽车、电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但通行车辆必须按照道交法规定各行其道)。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阜石路等四条调整启用时间的道路,将对公交专用车道标志和地面文字的启用时间进行调整,驾驶员应按照标志和地面文字标注的启用时间通行。6月1日前,各条公交专用道使用仍按原规定执行。
 
  问: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如何办理?
 
  答:为鼓励集约化通勤出行,提升单位通勤班车的运行速度,市交通委与市公安交管局共同研究了单位通勤班车可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相关措施。具体办理手续是:
 
  一、谁来办?由通勤班车用车单位来办理,即:在京办公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简称在京单位)。
 
  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是单位通勤班车应为在京单位使用自有京籍大型客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通勤服务,或在京单位与本市客运企业签订有包车合同,租用京籍(京B号牌)营运性大型客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通勤服务。大型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核载人数20人及以上客车。二是单位通勤班车有途经公交专用车道的固定行驶路线,起讫地一端为单位办公场所。核定通过后次日起,在早晚高峰通勤时段,单位通勤班车可使用固定路线内的公交专用车道,其他公交专用车道不能驶入。
 
  三、在哪里办?在京单位可在各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或登录首都之窗、市交通委政务网站办理。即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四、什么时候开始办理?近期我们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在6月1日前开通办理系统,请有需求的在京单位随时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
 
  五、办结结果怎么查询?在京单位可在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查询办理结果,或登录首都之窗、市交通委政务网站查询。我们将竭诚为在京单位和广大通勤人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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