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的“困境”与“前景”
日期:07-31 来源: 出问题的不只有“蚂蚁”还有“大象”
P2P行业的“困境”与“前景”
P2P行业正面临一个“关口”。根据网贷之家的统计,从今年6月初到7月下旬,不到两个月,全国就有163家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或跑路,已达到去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的半数以上。
倒下的不只有“蚂蚁”,还有“大象”。累计交易规模超过260多亿元的P2P平台“投之家”,目前被警方以“涉嫌集资诈骗”立案。作为舶来品,P2P在中国的发展可谓曲折。经过前几轮的大浪淘沙,打着P2P幌子的“庞氏骗局”少了,但大大小小的违规现象犹存。如今,集中的破产风险又将其带到了舆论中心。
倒闭集中度高、连续性强
今年6月,余淼发现P2P平台开始陆续出现提现困难。他怕自己在牛板金平台上投的钱会中招,开始提前赎回借款。因平台赎回政策是“T+3”个工作日,在牛板金出事前,余淼还有208万元没有提回。7月3日晚,这家在杭州的平台发布公告承认出现逾期。在此之前,全国已经有近70家的P2P平台在6月份出现提现困难,甚至还有跑路的平台。
余淼从一年前开始往牛板金投钱。原因是平台有投资限额、有银行存管、有名人站台,这让他认为,“牛板金”挺靠谱。然而,巨浪拍过来的时候,“名气”当不了保护伞。
本来一切顺利的话,刘向怀应该在8月能收回近5万元的本金。但现在,他投资的人人爱家平台也出了问题。2017年11月,刘向怀经朋友介绍,了解了人人爱家,看到人人爱家有银行存管,认为人人爱家可信而选择投资。
作为互联网时代兴起的线上借贷平台,P2P在国内的成长一直跌跌撞撞。
2013年,P2P的风口刚刚出现,抱着捞一笔的想法进行诈骗的也乘机钻空子。PPmoney网贷CEO胡新记得,那两年P2P行业曾经历过一番风波。“当时大量的平台以30%的高息揽客,倒闭的平台引发了连锁反应,导致投资人出现恐慌。”
到了2015年、2016年,经过行业洗牌后的头部P2P平台开始崛起,行业规模迅猛扩大。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行业开始出现转折点,一些中小平台被市场淘汰。
出现问题的平台主要分布在北京、浙江、上海、广东等地,许多已有四五年的发展史,有的平台已经拿到ICP许可证或EDI许可证、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三级等保证书。
导致目前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借款人逾期率上升、平台合规成本上升等因素叠加下,一些平台出现了挤兑现象,而本身就存在不合规操作的平台,在这种环境下更是难存侥幸。“(倒闭)集中度高、连续性强。”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这般形容。
三类P2P平台风险更大
按照国家规定,P2P平台只能做信息中介,要有银行托管,不能是信用中介,更不能设资金池。相关监管部门给网贷平台划了“十三条红线”,然而,仍然有平台踩着“高压线”“跳舞”。自融、银行存管造假、拆标等P2P的老问题仍无法根治。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看来,监管部门划出红线,是让P2P平台知道该怎么做,但现在一些平台多多少少都存在瑕疵。有行业人士发现,此次问题集中发生前,还出现了更耐人寻味的事:一些自觉无法还款的借款人,提前去公安部门举报平台存在违规。
北京大学课题组于今年5月发布的《网络借贷风险缓释机制研究》报告中指出,我国网贷平台采取纯粹信息中介的定位难度很大。根据课题组成员对美国金融科技公司的调研,发现即便是美国的头部平台,纯粹信息中介的定位也存在极大挑战。
一方面,平台通过信息采集、筛选出高质量的投资项目,实质是提供了增信服务,但由于只收取固定交易费用,平台难以为这一服务对不同投资人采取差别定价。另一方面,作为信息中介,平台不需为项目违约或发生风险承担损失,也让平台有动机去降低风控成本、扩大交易量,从而可以收取更多的交易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842家,而中金公司近期发布的报告预计,P2P退潮或持续2~3年。3年后能正常运转平台预计不超过200家,仅为目前运营平台数量的10%左右。
究竟什么样的平台容易“一推就倒”?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这些平台有三个特征:第一是金融科技的实力极其有限,“平台没有大数据的支撑,风控能力差。”第二是重资产平台,一些网贷平台在全国布局了很多线下网点,“物理网点需要非常多的成本,平台营收的增长和边际成本的增加,最后对冲了平台盈利的能力”,这种平台死亡的可能性“非常大”;第三是缺乏垂直行业优势的平台,P2P平台是简单的信息撮合平台,很多平台缺乏在某一个细分行业中的资源优势,没有很深的“护城河”,再加上风控能力差,极易倒闭。
备案延期之下是否走向持牌经营
在胡新看来,网贷行业正经历冰火两重天的格局:一边是问题平台数量激增,另一边是融资情况一改今年以来遇冷的局面。“网贷行业进入下半场,备案和合规依然是往后一段时间平台需要坚持的两个重点。”
去年底,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备案登记,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截至目前,6月底的目标没有如期完成。据媒体报道,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表示,P2P备案工作延期,且年内无法完成。在尹振涛看来,P2P平台备案一直没有落到实处,难在还有存量风险没有消化掉。“这是备案的基础。”他认为,对整个行业来说,只有存量风险不存在了,行业才能进入良性的发展阶段。但目前大多数平台没有做到完全合规。
对P2P平台的监管,行业里一直存在两种声音:是实行备案制,还是持牌经营?在这波风潮中,支持持牌的声音比以前更多了。“无法说备案好还是持牌好”,尹振涛认为,监管部门对P2P平台的定位是一个信息中介,在这个前提下,备案制就是一个最合理的选择。如果要进一步加强牌照管理,那平台就应该被视为一个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还能不能是信息中介,这个问题还要去探讨。”
但也有专家认为,P2P作为匹配资金供给与需求的特殊信息中介,其业务具有鲜明的金融属性,可以发放“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牌照”。监管部门应该明确牌照发放门槛,如实缴资本金限额、较强风险甄别能力等,给符合资质的公司发放牌照。其中最核心的,是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定价、甄别能力,即风控能力。
邓建鹏认为,备案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网贷平台朝安全合规的方向发展,但并不能确保所有平台都朝这个方向走。“有的平台由于合规成本比较高,最后可能就死掉了。”7月16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网贷机构座谈会。会议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加速备案政策的具体落地,成熟一家备案一家。“备案应尽快实施,不宜再迟。”许泽玮给出了自己的态度。
邓建鹏认为,备案标准的制定要把握两方面:首先是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其次是有利于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不能过度推高合规成本,误伤了有实力的平台。
平台清退不能自说自话
此次风潮出现后,许多平台在网上挂出清盘公告,在暂停平台投资、提现等业务的基础上,部分平台对具体的欠款偿还方式和周期做出了说明。
牛板金在7月3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平台将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条款,代表各出借人起诉债务人;零钱罐平台表示分六个阶段进行偿付,到2021年5月兑付完毕;贝米钱包于7月13日发布良性退出公告,宣布暂停投资和提现,组成资产核算小组,进行全面资产盘整,并说明在7月17日给出回款方案。但7月17日当天,公司发布的最新情况说明中并没有表示如何回款,只是给出了公司目前未兑付本金的情况,表示公司目前工作集中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及资产债权核查,暂时无任何兑付计划。
作为贝米钱包的投资用户,蔡子恒希望平台能给出一个合理的清盘方案:即公布尚未提现的用户、每人尚未提取的金额以及占贝米钱包平台所有未偿付金额的比重,平台可以按照投资人所占金额的比重,对可还款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并允许用户即时提现。至于具体的回款期限,蔡子恒表示自己可以接受较长的回款周期,但要求平台能够公布最远一期的借款记录,根据最远一期的借款记录来确定回款周期。
“希望平台做到注册地不变化、高管不失联、主动向当地金融办提交兑付方案,这样才能相信这家平台的确有诚意良性退出。”一位在浙江的投资人对记者表示,尽管许多平台拿出了清盘方案,但感觉可信度不高,“投资者不能接受的是诈骗和恶意跑路,如果是良性清盘,很多事情是可以多方协商的。”
对清盘的过程,北京网络法学会理事王奇认为,其中一个关键点值得注意:“平台清盘之后,追偿的具体情况有没有相关机构监督。”比如,平台到底能追偿回来多少资金?之前平台赚的钱去了哪?王奇认为,如果这个黑匣子不解决,会留下很多隐患。而一旦这种没有相应监督的清盘被市场接受,就会有让很多平台开始效仿,一些没有实质问题但运营困难的平台也会效仿,选择恶性清盘。
“现在清盘方案很多,但很大部分没有得到投资人的认可。”尹振涛认为,这或许是当前顶层监管部门最需要考虑的,“对网贷平台合理退出的一个引导”。他认为,对P2P平台应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清退标准,如果各地方标准不一,投资者很难接受。而在项目兑付、兑付周期及本金利息等问题上,更需要各方认可,“不仅是投资人,还有P2P平台。”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认为,在目前没有统一的清退标准出台前,P2P平台可以按照公司法、合同法相关规定,选择合法退出渠道,“一般来说可以参照普通公司破产程序来进行。”
首先,公司停止营运;其次,协调“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平台协助借款人将出借人本金及适当利息偿还到位,部分项目出现坏账时,假如有抵押物,则通过抵押物变现来保障投资者利益;第三,成立清退小组,对外公开信息,尤其是向投资人通报财务状况、法律进度,并主动需求地方金融部门、司法部门的指导,全程要有律师介入;第四,注意保护各种证据、文书,切莫销毁。
2017年,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当中提出了五个基本原则和退出需完成的八个程序。“对平台退出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盘和林认为,在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时,深圳的相关举措,可以给目前一些要清退的P2P平台提供参考。
(本文涉及投资人姓名均为化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宁迪 实习生 傅雪鸯 左琳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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